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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浪树荫旁的巡回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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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魏楚瑜 赵胜兰  发布时间:2014-10-27 17:04:17 打印 字号: | |
  常德法院网讯 寒露之后,便是霜降。汉寿县株木山乡却依旧郁郁葱葱,秋风一吹,田野里的麦子便轻轻舞动,尽显无限生机。有着两旁麦浪树荫的指引,汉寿法院太子庙法庭的法官们很快就找到了韩家冲村某韩姓当事人家中。几张略显陈旧的农家桌子,几把简单的塑料板凳,一个简易的巡回法庭就这样在株木山乡一个农家屋檐下开庭了。

  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今年4月,韩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准备从右侧超越其前由施某驾驶的货车时,因韩某取措不当,导致摩托车侧翻,韩某右腿被货车右后轮碾压,韩某受伤、摩托车受损。经交警大队认定韩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施某因货车未依法参加年检,且在事故发生时存在超载行为,负此次事故次要责任。韩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因司机施某没有按规定对其驾驶的车辆进行投保,因此,韩某将施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施某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对其损失承担全部责任,超出交强险范围,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考虑到本案原告因这次事故致右腿高位截肢,行动不便,法院在听取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意见后,决定将巡回法庭搬到当事人家门口,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切实落实司法为民的原则。

  下午二时三十分许,“巡回法庭”正式开庭审理原告韩某诉被告施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旁听席上密密麻麻坐着闻讯赶来的村民。审判人员在调查过程中,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并就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释明。判决作出后,承办法官依旧耐心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诚恳地解疑答惑,细致地解释法理,并回答了其他热心村民的的提问。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进入到千家万户,但同时形形色色的交通事故层出不穷。通过该案的巡回审判,以案释法,使百姓明白遵守交通规则和提高自身交通意识的重要性。对于此类邻里纠纷,该院也尽量安排到案发现场或当事人所在地巡回审理,方便群众诉讼,充分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起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教育效果。
来源:汉寿法院网
责任编辑:赵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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