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法院网讯 10月20日,安乡县法院出台了《安保十条》作为安全保卫制度的补充和完善,明确了该院今后将按照“1 1”诉讼引导模式让当事人更加安全便捷“打官司”。
制度规定,自当事人进入安乡县法院大门起,将有安全保卫人员和导诉员两人同时进行引导。安保人员为当事人进行安全检查,以保障整个审判执行环境的安全。导诉员了解当事人需解决的问题后,将安排到有监控录像的调解室和法官交流。对于初次到该院咨询的当事人,将为其介绍法院的诉讼流程,发现属于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纠纷,将安排进入诉前调解,让当事人用最短的时间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