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法院网讯 为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增加司法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汉寿县法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精神及最高法院“倍增计划”要求,于近日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命陈勇等23人为人民陪审员。
10月29日,经汉寿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陈勇等23人为该院人民陪审员。至此,该院人民陪审员由原有的29名增加至52名,符合省高院给该院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最低数额。
该院此次增加的人民陪审员适当放宽了学历条件,职业也呈多元化分布:有干部、教师、记者,也有村支书、务工人员和普通居民,提高了基层群众在人民陪审员中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