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经常出现在田间地头,出现在案件调解现场,出现在区法院里……他就是鼎城区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赵金秋。
赵金秋是蔡家岗镇大银岗村人,常德湘北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自从2001年4月1日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的那天起,他就告诫自己不作审判席上的木偶,要成为一名人民信赖的陪审员。“人民陪审员应该为人民,这也是一种责任”。
为了更好的参与审判,赵金秋积极参加法院系统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经常旁听其他案件的审理,学习案件审理实务中的程序和方法。他还购买了民法、刑法、诉讼法等法律专业书籍,自费订阅相关报刊,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
赵金秋十分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仔细做好阅卷笔录等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了能在合议庭评议案件中提出有价值的意见,他在庭审中做好庭审摘要,认真思考庭审焦点。庭审结束后把每一起案件的材料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赵金秋在案件的调解中总是用自己的诚心、热情和智慧,以法律为准绳,积极谈想法,提合理化建议,努力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随着赵金秋参审的经验越来越丰富,渐渐赢得了群众的信任,有些他没有参审的案子,只要找到他,他也不会推辞,十分热情地出现在调解现场。
有一起道路交通肇事案,被告人贾某驾驶的大客车因为刹车制动不及时,与前车追尾相撞,造成一死两伤,经认定,贾某负事故全部责任。3名被害人都是家里的顶梁柱,特别是死者妻子是与其再婚不久且与死者父母不和,为避免引发新的矛盾,赵金秋主动请缨,与承办法官积极召集双方协调赔偿,耐心做好死者家庭成员的思想工作。最终,当事人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死者妻子与其父母也就赔偿款分配达成调解协议。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10多年来,赵金秋参审的案件达189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每一件案件都凝聚了他的心血,赢得了当地群众的赞扬,不少当事人打心眼里感激他,给他送锦旗送镜匾。他也曾多次被市、区两级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链接:java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