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法院网讯 近日,安乡某破产企业的141名职工在管理人工作人员手中全额领取了拖欠8年之久的集资款。在职工领钱后的道谢声中,一件破产清算纠纷案顺利终结。
安乡县某开发公司于2006年歇业后,由于负债700余万元,致141名职工的集资款不能偿还。2104年7月25日,该公司向安乡县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受理后,该院立即指定管理人进行清算。2014年9月25日,经过法院和管理人的多方努力,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按期召开。会上一次性通过了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根据分配方案,职工劳动债权全部得到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