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之痒真的存在吗?
来法院离婚的原、被告,有同床共枕几十年的,也有结婚才几个月的,有古稀老人,也有九零后二婚又来离婚的,这确实值得思量。
不妨做个假设,假设婚姻中的每个人都是理性的个人并且幸福可以量化,幸福值最低为0,最高为10。如果夫妻双方缺乏或者没有有效的沟通,不知道对方是否爱自己,那么夫妻双方都必须做一个决定,是继续爱对方以维持家庭完整,还是果断背叛对方放弃这段令自己不甚满意的错误婚姻。如果夫妻彼此相爱,他们的家庭因此得以存续,他们遭受的损失微乎其微而享受到较多的幸福,比如幸福值达到9。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愿意相信对方,互相猜忌,双双背叛,那么他们的幸福严重受损,比如幸福值只有4。如果夫妻其中一个人背叛另一个人,而另一个人却依然相信对方,深爱对方并没有背叛,那么这个背叛者因为背叛获得绝对优势及额外利益而幸福值达到10;另一个被背叛者则因为被欺骗、愚弄而伤心欲绝,心灵受到严重打击,幸福值则为0。(见下表)
妻 夫 |
爱 |
背叛 |
爱 |
夫9 妻9 |
夫10 妻0 |
背叛 |
夫0 妻10 |
夫4 妻4 |
由支付矩阵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就夫妻幸福总值而言,夫妻互爱的幸福总和最大,夫妻互相背叛的幸福总和最小;2、依然被深爱的背叛者比夫妻互爱中的个人的幸福值要大;3、夫妻互爱中的个人要比夫妻互相背叛中的个人幸福;4、互相背叛者要比被背叛的“一厢情愿”的人要幸福。这种“一厢情愿”者,常被称之为婚姻保卫战中的“牺牲者”。
通过上述结论发现,结论1与结合2、3、4相互矛盾,既然夫妻互爱的幸福总和最大,那为什么还有背叛者,而且坚持爱还有可能成为牺牲者?因为个人的理性并不等于集体理性,勒庞曾说过“群体的智力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所以个人理性的叠加结果往往是集体的非理性。在夫妻双方互相珍爱的情况下,幸福总值高于其他任何策略下的幸福总值,但理性的个人为追逐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只会以个人利益得失为作出决定的动力。
显而易见,婚姻成为一种囚徒困境。因为如果对方爱着你,你也爱对方,你的幸福值为9,但对方爱着你,你却背叛了对方,你的幸福值为10。作为一个理性的人,当然会选择背叛对方,这样既可以享受爱你的人所带来的好处,又可以享受自己因为背叛所带来的额外的利益。那么作为夫(妻)的另一方,同样是理性的个人,理所当然会作出和你一样的选择。背叛成为一种“主宰性”策略,其结果就是,夫妻互相背叛的幸福总值最低,远远低于夫妻互爱的幸福总值,但夫妻双方仍是选择背叛。这就是“困境”所在。将婚姻的“囚徒困境”带入现实,“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高官钟爱情妇、女性喜欢吃醋等就很容易理解了。大难临头各自飞,就是双重背叛的情景,夫妻一旦陷入囚徒困境,作为理性的个人,背叛无疑是最佳选择。如果自己坚持背叛,无论对方选择爱抑或背叛,自己始终不会“输”。高官偏爱包养情妇,在中国官场屡见不鲜,这是因为中国官员基本实行异地交叉任命(地域回避),其确立了“囚徒困境”的前提条件之一,即夫妻双方缺乏有效沟通,官员长期在外地工作,如果包养情妇,既可以享有现有家庭成员所带来的幸福,例如对方照顾长辈、抚养小孩、维持家庭日常运转,而自己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包养情妇让自己的空虚得以慰藉。不管是热恋中的男生还是已婚的丈夫都害怕对方吃醋,虽然男女平等,但当下仍然是男性占据着社会的主导地位。如果女方始终坚持爱着对方,男方选择爱与背叛都是稳“赢”,并且选择背叛会获得额外的利益;对于女性而言,一旦对方背叛自己,自己将一无所有。因此,作为弱势的女性多疑,喜欢吃醋也就不奇怪了。
如何破除婚姻的囚徒困境呢?破解之法永远无外乎于内力与外力。婚姻中的夫妻,并不是绝对理性的个人,人既有社会属性,也有自然属性。夫妻的结合,应该是感情上的认同,所以夫妻无法避免感性因素的困扰。破除囚徒困境的内力就是增强个人的家庭责任感,树立正确的爱情观等等,但这些似乎又与理性相互缠绕,不是那么泾渭分明。目前可取之法就是从外力着手即改变支付矩阵中的爱与背叛的数量关系。既然只与爱你的人相爱和背叛背叛者是理性的,那么只能改变矩阵中的一方爱一方背叛的幸福值。一厢情愿的人是牺牲者,应该受到保护,也只能改变背叛者的幸福值。假如背叛者是理性的,那么除了增大背叛者的背叛惩罚外,没有任何威慑力量。
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直接到结婚自愿、离婚自由的转变,加之西方主流思潮的影响,广大人民的爱情观、家庭观发生了剧烈的动荡。人民虽然摆脱了婚姻的“裹脚布”,拥有了自由选择配偶的权力,但是还不具有与之相应的选择能力,这时就会出现盲目选择。据不完全统计,近些年到法院起诉离婚的原、被告多为1978年至1990年间出生,中青年占诉讼离婚的大半。在中国古代,离婚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现在一些老人仍然保留着这种思想。以唐朝为中国封建朝代的代表,唐律规定了严格的离婚制度:“诸妻无七出(一无子,二淫?u,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及义绝之状,而出之者,徒一年半;虽犯七出,有三不去(经持舅姑之丧,娶时贱后贵,有所受无所归),而出之者,杖一百。追还合。若犯恶疾及?Γ?椋┱撸?挥么寺伞!痹谔瞥?牖椴皇且患?菀椎氖虑椋?苯袷澜缁褂?个国家的法律中没有离婚规定。爱尔兰的法律就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时,可以给自己的婚姻给个期限,期限越短,结婚手续费越高。浪漫的法国、英国以及荷兰等国家均规定在结婚后的一个期间内是不允许离婚的。俄罗斯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如果生有子女,则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离婚。
反观之,我国对离婚规定相当宽松。男女双方可以在办理结婚登记当天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且结婚与离婚手续费可以忽略不计。继如前文所言,背叛者的惩罚太小,才导致现代社会婚姻关系的不稳定。如果增大背叛者的背叛惩罚,将会破除婚姻的“囚徒困境”,使爱成为夫妻双方的最佳选择。增大背叛惩罚也应适度,在诱惑利益与背叛惩罚之间保持一个平衡。过高的背叛惩罚会导致男女双方结婚后,就不敢离婚。对此中国可以借鉴外国,对离婚程序作出更为严格的规定,例如在离婚前必须提出离婚申请,给予对方一定的考虑期限;提高结婚与离婚手续费也是必要的,防止男女双方草率意气用事。
外力终有力穷时,婚姻,不能任性。婚姻不但是你我的自由,更是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