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法院网讯 2015年上班第一天,家住常德市城南的的李某将一面上书“执行难,让当事双方都满意更难,你们都做到了”的锦旗送到武陵区人民法院。
2011年,李某与常德市城区红卫社区消防整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申请本院执行,执行法官周昂收到该案后,分析纠纷焦点,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执行困难的缘由和症结。在向执行局的领导汇报该案情况后,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协商,经过一年多的反复沟通协商,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一次性付清了给李某的拆迁补偿款及违约金。历经一年多的执行案得以执结,于是有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