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法院网讯 为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法院工作的发展,根据2015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要求,近日,津市法院监察室组织全院干警签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明确领导班子及干警应负的责任,并继续采取三级签订责任状的形式抓落实,即党组书记与其它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庭室负责人、庭室负责人与普通干警签订三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一名干警,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的责任链,充分体现“一岗双责”和“一把手负责制”,谁主管谁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人员都参与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