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的公正高效权威,必然是人民群众看得见的公正、能感受到的高效、被认同的权威,这一切需要司法的公开透明,自觉做到“阳光司法”。过去的2014年,是全国法院更加开放和公正的一年,周强院长所作的工作报告为我们呈现了全国法院系统在司法公开方面所作出的前所未有努力。
——推进诉讼服务大厅、网站、12368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
——加强庭审直播网建设,推进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各级法院通过视频直播庭审8万次。
——共上网公布裁判文书629.4万份,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公布7993份。
——公开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10万例,采取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150万次。
——建立典型案例月度发布制度,公开发布典型案例189件。
——聘请100名特约监督员和40名特邀咨询员,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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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将司法公开主动引入社会监督,如建立健全了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全国2995家法院3281位新闻发言人信息全部面向社会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防止暗箱操作,等等。过去的2014年,全国法院在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中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展示了人民法院以全方位公开的姿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生动实践,司法的阳光照进了每一个角落。
耕耘、收获、迈步、启程。2015年,是全面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开局之年,在法治建设中,公正司法是核心,司法公开是手段,人民法院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看到,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的脚步正一步步坚定地向公众走来,无论在公开内容,还是在公开形式上,人民法院的司法公开都呈现出一派全新气象。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最高价值和最终目标,而这种公平正义又应当是通过司法公开和使社会公众能够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的公平正义。公开是压力也是动力。越公开,给法院带来的压力越大,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倒逼法院和法官去努力做好,做到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