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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立在病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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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建平  发布时间:2015-03-13 17:13:43 打印 字号: | |
  常德法院网讯 3月上旬的一天,津市法院新洲法庭电话急促响起。肖法官拿起电话,话筒传来一位妇女的梗咽声:“我丈夫在帮村民胡某做房子时从屋顶摔下,现在躺在家里床上不能动弹。治疗费已经花了一万多,还需要后续治疗。胡某在入院时垫付1000元治疗费后对这件事不闻不问。现在家中的积蓄也花完了”。打电话的是津市保河堤镇的李某,丈夫庹某出事后,家里农活压在了她一个人身上。李某只能白天干农活,晚上照顾丈夫。

  得知这一情况后,新洲法庭马上开车到20公里外的李某家为其办理立案手续。并电话通知被告胡某第二天到李某家中就此事进行调解。第二天上午八点,新洲法庭的法官再一次来到李某家。在法官悉心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胡某同意一次性赔偿12000元给庹某。

  新洲法庭庭长周业平介绍,近几年来,津市法院一直通过巡回审判,让群众打官司少跑路。法官到群众中间去开庭,直接接受群众的监督,依靠群众搞好审判,把法庭搬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同时,该院还积极创新巡回审判方式,以假日立案、巡回立案等方式方便群众起诉;当事人起诉时可以电话立案、网络立案等;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如确有必要,可以在假期开“假日法庭”。一系列的巡回审判便民措施成为惠及农民群众和弱势群体的主要渠道和联系人民群众的连心桥,切实做到了解民难、排民忧。
来源:津市法院网
责任编辑:文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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