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法院网讯 3月17日上午,临澧法院第一审判庭内,一起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在此开庭,旁听席上座无虚席,审判委员会全体委员到庭旁听,十余名法官全神贯注凝神听审,不时做着记录,十余名书记员进行庭审记录,键盘敲击声此起彼伏,整个审判庭内一派严肃紧张的气氛。原来,这不是一次普通的庭审,这是临澧法院法庭改革试点法庭工作人员选任的一次现场考试。
2015年元月,临澧法院被确定为法庭改革试点单位。临澧法院根据地理环境、人口情况、法庭布局、案件数量等情况,拟对新安法庭和合口法庭进行撤并后成立一个中心法庭,按照主审法官 法官助理 书记员和司法警察的审判组合模式配备审判工作人员,并在全院范围进行人员选任。此次改革,旨在建立并完善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为保障,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后,主审法官独立审理案件,裁判文书将不再需要庭长审核、院长签发,以此切实落实主审法官责任制,真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此次现场考试是法庭人员选任的重要环节。主审法官、法官助理竞选者及全院书记员要求在庭后分别提交庭审点评材料、判决书、庭审笔录等材料,订卷封存后由审委会委员进行阅卷评分。改革领导小组将以此次考试结果为重要依据,并结合竞选者的办案绩效、廉洁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察,选出改革试点法庭的最优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