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湖南省安乡法院在立案工作中努力为诉讼当事人办实事,念活“调解、便捷、快速”的“六字经”,受到民众称道。
该院在便民服务中,首先将“调解”纳入立案后的首要环节,积极深入了解案情,认真细致地做好调解工作,使当事人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其次是方便当事人诉讼,在立案大厅配置了电子显示屏,开设电话预约立案,邮寄资料审查立案等。最后经过立案庭的初步审查、诉前调解的筛选后,部分案情复杂、矛盾突出的案件被立即分派到庭室和案件承办人,为诉讼群众提供快速服务。
《中国审判》2015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