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法院网讯 3月31日,经过近半个月的研究讨论,结合当前司法改革新的新形势和任务要求,津市法院出台2015年《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并将于近期下发到各庭室局队。2015年《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较去年有了进一步完善,是该院认真贯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和探索推行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所采取的实际做法。
针对去年年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今年工作的新思路,该院对原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了一次全面修订,2015年《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了该院领导及各内设机构的岗位职责及考评办法,着重完善了审委会运行机制,设立了法官专业会议制度,规范权力主体运行职责,院领导及综合管理部门法官参与办案,为审判改革的推行奠定基础。同时加强了廉政和工作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规范司法与管理行为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