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法院网讯 津市法院近年来从强化司法公开、司法能力、司法责任三个方面下功夫,司法公信力得到了逐步提升。连续三年在常德市法院系统年度综合考评中排名第一,无进京赴省涉诉信访案件,2014年被最高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
强化司法公开。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导诉台,配备导诉人员,告知诉讼风险、查询案件信息、解答诉讼疑问等,2014年1月以来,共接待来院各类人员2589人次。通过宣传栏、公告牌、电子触摸屏及法院门户网站等,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法律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程序和条件、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内容。加大庭审公开力度,对依法应当公开开庭的案件,开庭前三日在院公告栏内张贴开庭公告,并根据旁听人数调整合适的审判场所。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组织代表旁听庭审,2014年度共组织庭审观摩6场次。大力推进实行数字化法庭应用,民商事案件全部录音录像,形成光盘入卷备查,2014年10月份以来,共录音录像319件案件。指定专门人员管理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裁判文书100%上网。
强化司法能力。加强履职能力培训。每周二、三晚7点至9点30分为50岁以下干警集体固定学习时间,重点学习三大诉讼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同时,指定资深法官讲授审判实务,进一步提升法官驾驭庭审和法律适用等能力。高度重视调研工作。成立调研兴趣小组,为青年法官、业务骨干探讨交流提供组织平台,2年来申报中院、省院重点调研课题4个,并和中院、省院研究室保持沟通和联络,通过电话、当面汇报、专门指导培训等形式,带动和促进法院调研工作,该院连续三年在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上获二、三等奖。岗位技能比武。继续开展“优秀案件”“优秀卷宗”“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夯实基本功。实行“师徒”制。以老带新,传授工作经验,促进青年干警成长。
强化司法责任。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在新洲法庭试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实行主审法官负责制;完善审委会运行机制,审委会委员编入合议庭担任审判长,并对案件负责;执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科学责任认定。每季度末,各专业法官会议就各自部门发回重审、改判及涉诉信访或在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案件逐案评析并制作分析报告,审管办将分析报告提交审委会讨论并作出不同等级的责任认定。严格奖惩兑现。经该院审委会确认有过错责任的,按照不同标准分担过错责任与处罚,即视情况轻重分别给予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以下、通报批评、扣发有关津补贴、调整岗位、待岗培训等处理,并将相关材料载入干警执法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