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法院网讯 近日,汉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案,申请人陈女士在电话里激动地对执行法官说:“我一定要亲自把锦旗送到你们手上表示感谢,你们是人民的好公仆!”
2013年9月,陈女士在过马路时被疾驰的电动车撞上,造成全身多处肋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共花费医疗、护理等费用6万余元。在汉寿法院的调解下,陈女士与肇事方达成如下协议:由肇事车主邓某赔偿陈女士各项费用共计6万元。就在陈女士住院期间,邓某支付了2万多元医药费,之后便外出打工,下落不明。
眼看协议履行无望,陈女士来到汉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得知邓某目前正在本地,便通知双方前来法院进行协商,邓某自知理亏,又迫于法律的威慑力,老老实实的交纳了剩余的执行款。
翌日,陈女士一家人将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里:“太感谢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