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司法改革是中国法治史上有着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件,不仅是理论和制度上的新旧跨越,同时还是社会、民主的重大转型和变革,对现法院的司法工作人员已经熟悉的理念和模式提出了挑战,产生了以往不曾有的困难,也孕育着新时代的机遇。因此,年轻法官如何应对新变革,提高司法能力,提升办案水平以适应新的司法环境,应先具备三种素养。
首先,要有至真至诚的司法信仰。美国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曾说:“法律必须被信仰,不被信仰的法律形同虚设。”法取权于民,是公民对公权力的信任和让渡,是与民同心的社会产物。它不能作为器物,也不是工具,更不能成为目的,它仅是一种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福利的秩序,人类福祉才是目的。法官要有对司法真诚的信仰,信仰用秩序的稳定来实现人的价值和需求,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用人文关怀呵护人心。司法能力的提升需要这种精神信仰做支撑,它影响着案件的价值判断,制约着职业的成熟发展。
其次,要有上善若水、虚怀若谷的态度。什么态度呢?学习、工作的态度。这两个成语分别出自于《道德经》的“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到道。”和《老子》的“敦兮其若朴,旷兮其若谷。”老子认为人应该努力具有这样一种态度:像水,润万物而不争名利,海纳百川,刚柔相济;也像山,虚心且心胸宽广。这正符合现今法官的职业特点,对于学习,近几年的司法活动的很活跃,诉讼法得到重新修订,实体法进行大幅修改,各个专业部门法律新生颁布,让法官对知识的更新及运用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于工作,社会法律意识在增强,对司法品质的要求也愈加严格,明示法律的时代正在过去,析辩法理的时代开始迎来,从怎么审到为什么这么审,让法官对法律如何合理解析社会规则提出了更深思考。因此,“似水如谷”的学习、工作的态度是提升办案水平的前提,态度决定习惯,习惯决定命运,积极、谦逊、耐心的态度是驱动这个职业生命活力的不竭动力。
最后,要公正严明的审理,要高效便民的执法。审判是司法的生命,执法是司法生命的体现。英国哲学家培根对审判的意义曾这样评价:“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恶果超于十次犯罪。”,一个不公正的审判对法律的破坏就如同污染了整个水源——皮之不在,毛之焉附?作为法官,公平正义是内心恒守的底线,这是信仰,这是态度,这也是法律对法官本身的一种严厉约束。关于司法,也有一句法谚:“迟到正义非正义,迟到的公正不公正。”如果司法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那么司法自己本身就不能睡觉,司法的执行不仅需要有效率去实现当事人最急迫的诉求,还需要用最便利于当事人的方式去实现,司法不是什么奢侈品,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办案水平也正体现于怎样将司法化为公民的普通公共品,将纸面的上权利变成实实在在的需求。
年轻法官的成长过程很漫长,需要勤奋,需要忍耐,探索法律规则过程中同时也在思考生命意义,这种智慧的结晶闪耀着迷人的光芒,也正是这种光芒蕴含的巨大力量推动着整个社会在前进。在这个变革时代中我们都是这个力量的参与者,正经历着这一历史性的时刻,身处这激动人心时代,我们需更加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