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月,临澧法院被上级法院确定为法庭改革试点单位,为做好法庭改革工作,理顺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破除人民法庭职能不清、权责不明、保障不力等问题,切实发挥好人民法庭的改革“试验田”作用,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临澧法院四措并举,法庭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广泛动员,凝聚改革共识。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层层召开院长办公会、全院干警会、青年干警座谈会以及个别谈话,让全院干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改革试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尤其使涉及到利益调整的干警理解支持和拥护改革,确保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法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审判权运行机制的改革中来,最大限度地凝聚推进改革的共识。
二是精心部署,选拔法庭干警。实行主审法官报名竞选制,从德能勤绩廉等多个方面设定报考条件,并进行开庭审判、裁判文书制作、竞职演讲和民主测评四个环节的考试考核,确保选拔出政治素质好、办案能力强、专业水平高、纪律作风过硬、司法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人民法庭主审法官。同时,对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等审判辅助人员也严格考核,择优选取,确保试点法庭干警素质适应司法改革的需求。
三是强化保障,稳定法官队伍。建立试点法庭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将法庭工作人员划分为主审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两大类,实现人员的分类考核评估,作为各类人员选拔、专业等级升降及交流的重要依据。加强与上级法院、政法委、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最大限度地争取理解支持,对试点法庭法官在职务、职级和法官等级上适当高配,在薪酬待遇上适度提高。同时,对试点法庭进行维修改造,提高物质装备保障水平,改善法庭干警办案办公和生活条件。
四是先行先试,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推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主审法官依法独立审理案件、独立裁判、独立签发文书,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和插手个案的审理,并依法独立承担办案责任。健全院、庭长审判管理机制,削弱审判组织中的行政领导负责制,院、庭长审判管理权主要针对程序监控、流程管理、质量评查及案件协调、排除干扰等方面。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过问案件全程留痕制度,院、庭长等领导对个案审理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进行,并入卷存档,确保主审法官、合议庭行使审判权与院、庭长行使监督权的全程留痕、相互监督、相互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