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法院网讯 今年4月,临澧法院成为常德法院法庭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我院根据辖区经济发展水平、人口与历年案件办理数量的实际,合理确定法庭布局,将所属新安人民法庭、合口人民法庭合并,按照“三三制”模式组建中心法庭,划分法庭案件管辖范围,审判、执行工作日前已正式运行。
我院精心制定了法庭改革试点方案,严格按照拟定的主审法官、法官助理的选任条件和程序,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拔了三名政治素质好、办案能力强、专业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担任主审法官,报经县委解决副科级职级待遇,并依法定程序任命职务。精心选拔三名法官助理,配备二名书记员和一名法警。中心法庭组建人员到岗后,以主审法官为中心划分三个审判单元,一名主审法官配一名法官助理和一名书记员或法警。主审法官负责案件的自主审理裁判、文书签发、案件执行,真正独立行使案件裁判权,无需报请院、庭长层层审批;法官助理负责传唤当事人、排期开庭、文书送达、审判流程信息录入、案卷整理等司法辅助性工作,协助主审法官或在主审法官的指导下进行诉讼调解,参与案件执行;书记员负责案件审理前的准备、法庭审理记录等工作,参与案件调解、执行;法警负责安全保卫、法庭秩序维持等工作。法官助理均具备法官资格,必要时可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也可代行书记员职责。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和法警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对于复杂案件,主审法官还可通过主审法官联席会,实行疑案共析,相互研讨,统一裁判尺度,三个审判单元协同完成案件审理、执行任务。中心法庭还采取统一立案、轮流分案的方式均衡审判工作任务,各审判单元审结的案件自行负责执行,主审法官对所办案件自行承担过错责任,实行案件质量终生负责制。主审法官和法官助理均享受一定的办案补贴,落实相应的司法保障。
中心法庭通过“三三制”改革审判权运行模式,真正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对提升司法绩效、增强司法公信力将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