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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立案制度“上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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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健清  发布时间:2015-05-19 11:40:09 打印 字号: | |
  常德法院网讯 5月1日起,立案登记制度开始实施,为方便当事人诉讼立案,解决部分当事人反映对法院立案流程及需提交相关资料不清楚等问题,近日,津市法院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具体内容、立案需交材料、诉讼费缴纳办法、立案服务承诺、立案预约电话及各类诉状样式等统一制作宣传牌悬挂在立案大厅及法庭公告栏内。通过立案登记制度“上墙”,当事人可以督促立案法官必须接受诉状等材料,出具材料收取凭证,规范立案手续。通过诉讼费缴纳办法“上墙”,当事人可以快捷计算自己应缴纳的诉讼费,清理乱收费现象。通过电话预约,当事人可以电话咨询立案所需资料及预约立案,立案既方便又快捷。当事人纷纷反映,立案法官服务态度变好了,立案速度变快了,立案也变得更方便了。
来源:津市法院网
责任编辑:赵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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