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法院网讯 近年来,津市法院新洲法庭一直积极探索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联动机制,先后成立了交通事故、土地纠纷、离婚纠纷等巡回法庭,构建起法庭、镇司法、村三级调解组织,促进司法权与行政权、社会力量的和谐联动,已成功化解各类矛盾500余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近日,新洲法庭与保河堤司法所联动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当事人在司法所达成了和解协议,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法庭当即受理了他们请求确认人民调解效力申请,就地审查,确认了调解协议的效力。两名当事人一致表示,法庭与司法所的联动调解机制方便、快捷,司法所表示也将进一步与法庭联动,促进法制宣传,维护了人民调解的权威性。
据了解,2014年来,新洲法庭巡回审判联动司法调解已成常态化,法庭协助并指导辖区各乡镇司法所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构建了多元调解工作机制。该院每年平均调解率达60%,其中法庭与司法所联动调解占40%,一些邻里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土地纠纷等矛盾通过司法先行调解法庭再介入或者法庭与司法所共同调解下得以在诉前化解,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推动了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