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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日报》:让“老赖”付出“失信”的代价
武陵区人民法院集中打击“拒执”专项行动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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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报记者 胡德桂 通讯员 黄应文  发布时间:2015-06-30 17:16:36 打印 字号: | |

 

     “常异平(女),身份证号码:4307251968****8022;住址:桃源县茶庵铺镇尚寺坪村九村民组09017号;执行依据:(2012)武民初字第2047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305万元;失信情形:拒不履行生效裁判。”

     这是武陵区人民法院在6月24日的《常德晚报》上曝光的一个“老赖”的文字信息,另还配有“老赖”的“光辉形象”。同样的图文信息还同时在遍布市城区大街小巷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尚一户外传媒”的大小屏上滚动曝光。

     自今年3月以来,武陵区法院利用《常德晚报》和“尚一户外传媒”浙商广场屏和诗墙公园屏及30块单位小屏,滚动曝光了245个“老赖”。目的就是要让“老赖”现形,让“老赖”在人们鄙视的目光中无地自容。

     “曝光是原则,不曝光是例外。”武陵区法院铁板钉钉规定,对于有能力不履行的“老赖”一律给予曝光,对于的确没有履行能力的,暂缓曝光。“只要有‘老赖’存在,曝光则无止境。”这就是武陵区法院对待“老赖”的态度。

     近段时间来,已有10多个被曝光的“老赖”主动上门履行了债务;另有50来个“老赖”主动与当事人沟通,表示即将履行债务。

     武陵区法院还将245个“老赖”的信息上传到了全国法院系统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平台。上了这个平台的“老赖”,坐不了飞机,乘不了高铁;此外,只要申请人提出限制“老赖”出境,法院和公安将予以支持。

     “老赖”受限,好戏还在后头。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全省金融、工商、税务、住建、规划等11个机构和部门联合签署了备忘录,“老赖”将像过街老鼠一样狼狈不堪,在贷款、项目审批、房产交易和纳税证明等方面将多处受限。

     最高人民法院正建立与金融、税务、证券、车管等联网的信息共享大平台,鼠标一点,“老赖”的主要财物便可浮出水面;再鼠标一点,“老赖”的钱财便可被冻结或划转。目前,基层法院的端口已建好,并已与最高人民法院查控专网联网。

     当然,“老赖”一旦全部履行了债务,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即可停止曝光和解除受限。

     给“老赖”公开曝光,是武陵区法院“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三大举措之一,此外,还有从快刑事打击“老赖”,集中司法拘留“老赖”等举措。

     目前,武陵区法院已将5个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老赖”,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等待他们的或许将是刑事处罚。

     对66个长期“下落不明”的“老赖”,公安机关也正协助查找。

      对25个“老赖”实行了司法拘留。

     对于在我市基层法院中办案量最大的武陵区法院来说,近些年来,平均每年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近700件,执行“积案”(6个月未执结的案件)逐年累计,执行压力巨大。

     “空调”、“白判”,法律的尊严到哪里去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如何才能得到保障?基于这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2014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行文决定“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武陵区法院决心借此东风,打一场打击“拒执”的漂亮仗,打出法律的尊严来。该院院长钟欣吾高度重视,亲自部署,亲自动员,全院有执行职能的内设部门由执行局总调度、总指挥、总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巨大合力,并协调公安、检察院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形成了联动机制。

     武陵区法院一场打击“拒执”的专项行动,让一大批“老赖”付出了“失信”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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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常德日报》
责任编辑:文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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