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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中院廖具之院长调研保河堤法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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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 凌  发布时间:2015-07-23 09:48:49 打印 字号: | |
  常德法院网讯 7月21日,常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廖具之一行到保河堤法庭调研法庭建设及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情况。通过实地查看法庭的工作生活环境、办公办案场所,听取该院法庭建设及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运行情况汇报等方式全面了解情况。津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斌,该院相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近三年来,该院大力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先后完成新洲法庭装修改造和保河堤法庭审判楼及宿舍兴建工程,改善法庭的办案办公条件,优化人民法庭布局,方便群众诉讼。

  该院按照上级法院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在两个法庭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先行先试,组建了两个主审法官团队。

   廖具之院长在调研中充分肯定了该院在法庭建设及改革上取得的成绩,他指出,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人民法院为人民服务的窗口,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

  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廖具之院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法院在管理中要明晰权责,理顺审判权、裁决权与审判监督权、管理权关系,形成完备的留痕机制、追责机制。二是要加强业务学习。法庭干警要把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综合办案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特别是要迅速提升裁判文书制作水平,主动适应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盼、新要求。三是要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关心群众切身利益,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来源:津市法院网
责任编辑:赵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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