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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召开法官履职评议动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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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志红 文左龙  发布时间:2015-08-12 08:48:26 打印 字号: | |
  常德法院网讯 8月10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召开法官履职评议动员大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丽兰、胡文科及县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督导组成员、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和法院全体干警出席。

  会上,院党组副书记王新权宣读了《桃源县人民法院法官履职评议工作实施方案》;院党组书记、院长彭政同志作动员讲话;被评议法官代表、院副书记、副院长王少彬作表态发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丽兰作重要讲话。

  彭政指出,法院接受监督是法律规定、上级要求、人民期望、改革需要。一是要着力培养接受监督的良好习惯。接受监督犹如系车辆安全带,要从不适应到适应,习惯监督的新常态。二是要清醒认识法院接受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清楚自己的权力究竟有多大,要明白自己的问题究竟有哪些,决不能权力寻租、暗箱操作、消极作为、不公平公正、违法乱纪。三要全面理解接受监督的重要意义。监督工作既能预防提醒又能治病救人,既能砥砺心性又能培养责任,既能了解规律又能尊重规律,既能爱护干部又能发现人才,既是支持法院工作又是帮助宣传法院。

  吴丽兰指出,开展法官履职评议是推进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需要,广大干警要充分认识这一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把这次履职评议作为提升自身司法水平的契机,积极配合,勇于面对,改正不足,弘扬优秀,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按照实施方案确定,此次评议对象为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法律职务三年以上、现在审判执行岗位(含立案)工作的法官。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此项履职评议工作分5年完成,每年评议法官数的20%,本次评议法官9名,均由县人大工作人员抽签产生。评议内容主要包括维护、遵守宪法和法律情况;依法履行法官职责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情况;廉洁自律情况。
来源:桃源法院网
责任编辑:彭 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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