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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天平 司法为民
——记石门法院壶瓶山法庭副庭长蒋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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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 燕 朱海文   发布时间:2015-10-13 15:42:25 打印 字号: | |
  石门县人民法院壶瓶山法庭副庭长蒋湘兵,自2014年2月到壶瓶山法庭任副庭长以来至10月上旬,共审结案件230件,执行案件50件,无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无一涉诉信访案件,真正做到了所办案件程序合法、实体公正,结案率100%,2015年初受到了县政府嘉奖。

            爱岗敬业,勇挑重担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社会改革的全面深化,社会转型期新的社会矛盾凸显促使民商类案件陡然增多,案件数量上升的同时,复杂疑难案件也在不断增多,法庭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蒋湘兵作为负责法庭全面工作的副庭长,既是“官”又是“兵”,始终工作在前,勇挑重担,成为办案一线的排头兵。两年来,共审结民商事案件230起,结案数连续二年位居全院前列。壶瓶山法庭地处“湖南屋脊”,下辖石门西北四乡,地广人稀,路途遥远,山高路险,交通不便,一个案件从发应诉通知、传唤当事人,调查取证到开庭审理到执行几乎都要深入到山区的村村寨寨,其辛苦程度不言而喻。近两年来,所辖4个乡镇的50多个村寨已有40多个村寨都留下了蒋湘兵办案的足迹,但他从不言累,从不向组织提困难,有时办案中因劳累过度,会突然痛风病复发,但他忍着疼痛依然坚持把案件妥善处理完。由于案多人少,他常常白天安排4件案件开庭,晚上、节假日加班加点工作,在他有眼疾和痛风病复发时,仍然带病坚持工作,从来没有耽误过案件的审理执行。

             立足本职,公正司法

  一直以来,“不枉不纵、不偏不倚、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公平正义是他追求的目标,对待每一件案件,都仔细审阅每一份案卷,以确保案件质量。他在办理磷矿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系湖北人,被告系本地人,原告在立案时以及案件审理过程中,多次向他流露出担心法官搞地方保护主义,偏袒本地当事人,可能做出不利于原告的裁判的心理,蒋湘兵为打消其顾虑,在开庭时发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地知名人士旁听案件审理,并在开庭时调解过程中实行了调解透明,当庭分清当事人的责任,经反复做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协议,由被告方当即返还原告预付货款10万元。临走时,原告握着法官的手说:“通过这个案子,我看到了石门法官办案确实是公正的,没有半点私心。”

             倾心调解,司法为民

  蒋湘兵高度重视案件审理效果,立足息访维稳,化解疏导矛盾。积极推行“诉调对接”、“三调联动”工作方法,将诉前、诉中、诉后调解相结合,积极做好疏导和协调工作,促成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及时化解矛盾。

  杨某诉万某健康权纠纷一案,实际审理中,因杨某是未成年人,由其母亲王某作为法定代理人出庭。该案因原告杨某在村部烤烟房附近玩耍,在进烤烟房时不慎推门过猛,撞到门后被告万某而引发争吵,双方争吵中,被告万某将原告杨某推到在地,造成杨某受伤。继而,赶到的原告母亲王某与被告万某扭打在一起,后被众人劝开,由于双方心里均不服气,造成双方之后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值得一提的是王某是当地村妇女主任,村、乡两级组织多次组织调解,但由于被告万某认为村、乡两级有偏袒嫌疑,故每次调解万某均不配合导致无果而终,万某还多次上访,王某便以其子杨某作原告,自己作为法定代理人身份起诉至本院。蒋湘兵法官办理此案后,高度重视,专门向村委会及知情人士走访调查,弄清了事情的前因后果,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于是对症下药,多次组织双方庭前调解,邀请该村支书兼人民陪审员协助调解此案,并就原、被告提出的观点从法律和法理上进行了逐一评判和辩驳,并划清责任多次分头沟通,终于说服了双方当事人,达成了由被告支付原告900元赔偿款的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该案的圆满结案得到了双方当事人及村委会的一致好评。他所结案件中,调解、撤诉178件,调撤率达85%以上。
来源:石门法院网
责任编辑:肖富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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