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法院网讯 临近十月,正是秋高气爽金秋时节。承载着丰收的喜悦,在农闲时刻,不少农户开始着手修建自己的房屋,趁着这个机会,汉寿法院巡回法庭走进基层,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当地农户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原告老刘因房屋拆迁,需要修建新房。通过阳某的介绍,请来李某的施工队为其房屋打造基桩。不料当基桩打造完成之后,老刘发现基桩质量不合格,达不到建筑要求,要求阳某、李某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李某认为,被告已按照原告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基桩质量缺陷是由于设计不合理以及原告修建房屋未进行地质勘查所致。
法院初步审理认为双方均具有过错,修建房屋应当有正规的房屋设计以及地质勘查;修建房屋非一般的承揽加工,具有特殊性,施工方有义务对其施工条件予以确认。
因原、被告双方申请庭外和解,本案将择期宣判。法官也提醒农民朋友,修建房屋一定不能随心所欲,务必要通过地质勘查,进行正规的房屋设计,找有资质的施工队建设,不要让喜事变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