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小档案:刘沫,男,1973年11月生,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2006年8月,通过湖南省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武陵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为三级法官。曾被武陵区委评为优秀党员,曾被市政法委评为全市“模范法官”。
他的的确确是个“办案能手”,去年,他办结案子201件,今年已办到了210件,办案量名列该院前茅。
双休日除开,一年的工作日也就200多个。这也就是说,他在工作日里,平均每一天要办结一个案子。
发传票、审阅案卷、开庭审理、撰写判决书、送达当事人……这样的程序走下来,一天办结一个案子时间远远不够。
这位好似长有“三头六臂”的他究竟是谁呢?他就是武陵区人民法院德山法庭负责人刘沫。
宁静的夜晚,武陵区人民法院办公大楼一间办公室的灯还亮着,一位瘦削的中年人正在那里撰写判决书。这人就是刘沫。
在德山法庭工作,为何会跑到院里的办公大楼来办公呢?
原来,德山法庭办公场所租的民房,简陋拥挤。于是,院里也给德山法庭在办公大楼分了办公室。没想到,这办公室还真派上了用场。
办公室的灯、办公室的电脑可以作证,不知多少个夜晚,刘沫就在这里加班加点地工作。有时,办公室的灯光与朝霞相抱,刘沫又在这里加班了一个通宵。怪不得他的妻子经常说他“办公室都快成你的家了”。
其实,他的家就住在武陵区,而且离法院办公楼不是太远。
是的,自打刘沫调任德山法庭负责人两年多来,白天在德山法庭的办公室里办公,晚上经常在院里的办公大楼加班。一年到头,他在这里加夜班有100多个。加班成了他的家常便饭。
“嘀……”“喂……”刘沫刚接完法院一位领导的电话,又来了一拨找他询问案子的人……记者在他办公室里采访他时,两个多钟头的采访,多次因为他的“应接不暇”而中断。
他真是个大忙人。接待、上传下达、调解、开庭……白天的工作,做的就是这些事。
他平均每天都要接待10多拨人,什么咨询的,打听案子的,还有发泄不满的。有时,遇到一个缠绵的发泄人,就要半天时间一箩筐好话来打发。
至于判决书,白天根本就没时间去写了,这也就是刘沫为什么要利用晚上时间到院里的办公大楼加班加点写判决书的原因。
“你是德山法庭的‘庭长’,为什么不把案子交给下属去办,而要自己揽在身上呢?”不了解情况的人也许会这样问刘沫。
原来,德山法庭虽说有六七个人,但真正持证可办案的包括刘沫也就两个人,组成一个合议庭,还得拉上一个人民陪审员。如果刘沫不办案,庭里一年到头四五百件案子,就要全部落在另一个法官身上了。一个法官,纵有三头六臂也办不了这么多案子啊。
“我是德山法庭的负责人,一旦出了什么事,还得自己来承担责任。所以,能自己做的事自己做。”刘沫是这么说的,也是这样去做的。他把一些“疑难杂症”的案子尽揽在了自己身上。
贵州一家公司拖欠德山三一工程机械公司的货款500多万元。德山三一给贵州公司老板打电话,电话关机,给他们寄快件,也杳无音信。贵州老板玩起了“人间蒸发”的把戏。
无奈之下的德山三一一纸诉状交到了德山法庭。这是一个简单又复杂的案子。说它简单,是因为审理简单,白纸黑字盖有红粑粑印章的合同,银行账务往来的凭证,审理起来的确简单。说它复杂,是因为执行难。执行对象远在千里,又都找不到老板,怎么去执行?
法庭,法院的派出机构,其功能与法院相同,这执行的事自然也就要法庭一条龙服务了。
刘沫接下了这个案子。他把判决书特快专递到了贵州公司,可“未妥投”退回来了。老板手机“空号”,怎么去执行呢?
其实,在这种情况下,刘沫完全可以“找不到执行对象”而将案子的执行束之高阁。但他没有这么处理。他要维护法律的尊严,要最大限度地减少“空调白判”。更何况在他心里,这也属于维护一方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
他没有犹豫不决,果断决定去贵州跑一趟,试一试。人生地不熟,遇到更多的是冷脸白眼,但他心中装着国徽,装着天平,装着正义。他趟着酷暑的热浪,在贵州的一个地市一个县城的大大小小的银行里一个一个地查,一共查了10多家银行。尽管债主狡猾,把部分资金存在了公司会计的个人名下,但也没有逃脱刘沫的智慧与责任心。他一共查封了这家贵州公司的200多万元银行资金。
还不够,还欠200多万元。接下来,刘沫求助当地法院与公安,终于得到老板的手机新号码。电话里头,刘沫苦口婆心劝老板,终于劝得老板愿意见面坐下来再谈债务的事。
贵州公司老板说,他的工程做得大,但政府欠着他上千万的钱,现在无钱还债,要不可以把部分工程设备还给德山三一。刘沫了解到此情况后,考虑到把设备拖回德山,要一笔不小的运费,何况别人正做工程需要设备用。刘沫便提出了分期分批还余款的方案,得到了双方的认同。一个复杂的执行案,刘沫用一个星期的时间给它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两年来,刘沫每年都要为德山的几家大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00多万元。
“诉累”,打过官司的人都尝到过这样的滋味。一个官司打下来,一审打了说不定还要打二审,往往短则几个月,长则一二年。
而对于法官来说,也有一种累,叫着调解时的“受累”。调解时,法官两边都得做工作,讲得口干舌燥,要花去好多时间与精力。然而,法官的“受累”法官可以自己去把控,少调解或不调解就可以减少这种“受累”。 本来就忙不过来的刘沫,却与自己“过不去”,要给自己“添累”,他经手的案子,有一半被他调和了。
德山一民工在某建筑工地上劳作时不慎从脚手架上坠地,命是救过来了,但成了植物人。民工家属一开口要承建方赔170多万元,而承建方只愿负责民工的医疗费。
两边各有各的理。民工方说,到你工地上做事,出了事就得找你,你就得负全责。承建方说,民工只是工地请来的临时工,他自己没有戴安全帽和系安全带,而且又是酒后作业。
尽管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而且双方差距很大,但刘沫凭着一张巧嘴,3个月10多次的调解,硬是把这个案子给调和了。最终,承建方除给民工付清28万元医疗费外,另付给民工57万元现金而结案。
……
“办案能手”刘沫就是这样炼成的。采访结束时刘沫告诉记者,为当事人彻底解开心结、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这是最大的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