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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八十老翁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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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 韧  发布时间:2015-12-04 10:48:52 打印 字号: | |
  近日,保河堤法庭接到一起赡养难的案件,一位八旬老翁膝下有两女,现居住在小女家中,他诉长女不赡养自己,这让我们充满了疑问,为什么居住在小女家中还诉长女赡养问题?长女又为何不愿赡养自己的老父亲?面对重重疑问,我们决定远赴山区亲寻长女了解情况。

  经过一个半小时的颠簸,我们终于来到最偏远的乡镇,找到了在镇集市上做豆腐小生意的长女,她比较热情的迎接了我们,超出了我们的预期,但我们提出带她去父亲那里做工作时,遭到了她的强烈反对,在我们耐心的工作下,她还是同意在镇上的司法所里见面。

  当小女带着老翁来到后,气氛顿时显得尴尬,还没等调解工作开始就争吵了起来,通过安抚情绪,析明事理,我们也渐渐的拨开了这个赡养迷雾。原来在多年以前的一次家庭会议上就决定了两位老人由长女和小女分别抚养,后来老妪死得早,加上长女的老公在一次车祸中逝去,家庭条件一落千丈,导致长女和小女就为赡养老翁的公平问题起了争执,加上老翁的固执,使得矛盾越发僵硬,以至于影响到了姐妹之间的亲情。

  待庭长细细把脉诊断后,他找到了其中的解决玄机,在双方充分表达意见后,然后“各个击破”,顺利的将双方意见撮到了一起,最后由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做进一步的调解工作,使双方就赡养问题的解决达成了一致,由长女负担老翁的生养死葬,小女在必要时给一定的经济支持。最后老翁的赡养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同时提出了撤诉申请。看到一家人的重新团聚,我们顿感欣慰。

  在这次寻家的路上,我也寻到了成长为合格法官所要具备的品质,慢慢窥探到了调解这门精湛技艺的屋檐,如同粘合剂一般将破碎的心,重新粘合在一起;也懂得遇事处事不急于判断,多问多听,在尊重的基础上去理解他们的困难和心情,从全局的角度去看待和解决案件。
来源:津市法院网
责任编辑:赵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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