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桃源法院荣获常德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分享到:
作者:余 杰   发布时间:2016-01-25 15:20:58 打印 字号: | |
  常德法院网讯 近日,常德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的常文明委文件,公布了2015年度常德市文明单位名单,桃源县人民法院位列其中。

  近年来,桃源法院围绕“以创建促文明,以文明促发展,以发展促和谐”,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创建工作,如积极参加县城文明创建活动,坚持定期组织干警清扫城区街道、维护交通秩序;创办了院“道德讲堂”,组织干警集中学习市、县道德模范的事迹,还邀请市、县道德模范为干警们分享人生故事;开展了形式丰富多彩的传统节日专题纪念活动等,使干警们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激情上扬,收获了不俗的社会反响,连续五年该院民调成绩位居全县政法系统首位。
来源:桃源法院网
责任编辑:赵 敏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