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法院网讯 2016年4月19日,石门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晓东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石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夏阳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此次公开庭审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县检察院还邀请省、市及全市区、县、市检察系统公诉部门领导全程观摩,体现了石门法检两院积极推行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的开展。
在一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各自观点,案件事实得到查明,并当庭作了宣判,被告人金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通过该院收集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活动征求意见表”看出,代表、委员对整个庭审过程中,认为审判人员着装规范、用语严谨,审判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张弛有度,驾驭庭审活动能力强,质证、认证水平高等。代表、委员对公诉人员同样给予较高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