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来就是而且始终是自由的,在权利方面一律平等。”。这段话来自于1789年法国大革命时期所颁布的《人权宣言》一文,它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正式的人类权利宣言,在封建君主时代能提出如此先进的思想确实很了不起,在世界内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但我很好奇,这张宣言纸上每个人都拥有的幸福权利,是由谁保障的?又是如何实现的?没有这些人又将如何?
在思考这些问题之前,不妨先分享两个故事:
第一个故事,1803年的美国发生一件大事,41岁的富商马伯里状告当时的美国国务卿麦迪逊,什么原因呢?因为马伯里是联邦党人,麦迪逊是民主共和党人(即今天美国的民主党),在联邦党与民主党权力交接的前一天夜里,联邦党突击任命了一批由联邦党人组成的治安法官,这让民主党很恼火,直接扣留委任状并准备销毁,马伯里诉至最高联邦法院要求下执行令状,要新政府交出委任状。时任最高联邦法院大法官马歇尔感觉到了这背后的政治斗争,如果处理不好将可能引发美国内战。他巧妙的避开政治问题将案件引向宪法权利问题,宣告宪法至上的法律地位,引申出了最高法院有宪法解释权的原则,开创了法院违宪审查制度,平息了两大党派间的政治危机,提升了“三权分立”中司法权的地位及权力。甚至影响了两百年后美国总统选举进程,在2000年戈尔与小布什的总统选举中,即使戈尔赢得了多数普选选票也不得不尊重和服从最高院的权威而宣告竞选失败,出现了最高法院选美国总统的奇特局面。
第二个故事,做为中国第一个女皇帝,武则天统治时期,为巩固政权压制反抗势力,她大肆任用特务诛杀异己,朝中大臣人人自危,但当时有一个敢于与恶势力做斗争——是谁呢?徐有功,长期在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法司”中任要职。他特别在哪里呢?当时发生了颜余庆谋反案,上面要求要处于死刑,徐有功认为他只是个“支党”,也就是个从犯,按当时的法律罪不至死,于是上书武则天建议改刑流放,以争锋相对,以机智应变,才得以使武则天信服改判,颜余庆等人才获得公正处理。也是这种较真、公廉让他频遭陷害,曾三次被判死刑,多次罢官免职,但他的坚持却平反几百件冤案,挽救了数以万几的生命,在当时被誉为能比超汉朝张释之的伟大法官。
以上两个故事一近一古,一西一中,两个故事都有共同点,主角都是法院人,手握司法剑,胸怀公正心。马歇尔法官在国家动荡之际,善用司法权平叛治乱;徐有功法司在强权威逼下,坚持司法权扶弱抑强。因此,平叛治乱、扶弱抑强是法院人天然的精神内涵,是一种与身俱来的特质,它有着区别人任何一种职业身份的独立性,有着不同于一般人坚定的公平态度。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对“司法”所作出的深刻评价。而兢兢业业奋斗在一线的法院人正是组成这道防线的重要部分,如将生命化为法院灯芯被誉为“庭前独角兽”邹碧华,又如两次换肾,扎根基层24年被誉为“独肾法官”黄植忠的这样一群人,将青春、心血甚至生命都投入其中,为的哪怕是一厘米抗争或毫厘间公平,但是给与是却是一个国家温暖,让老百姓感觉纵使这个社会再不公平,但是依然还有最后一群人为我守护。
法院人的骄傲不来自于炫耀,我曾为送一个法律文书副本下到棉花地里一个中午的去找人,也曾为了独居残疾人的方便不惜路途遥远多次上门,还曾为了追讨执行款解脱申请人困难处境而四处奔走,多方求援。有时候是那么的希望老百姓能知道这背后艰辛的努力,但很多时候的付出注定只能默默无闻,但最后将裁判送手里,将财物交给他们时,他们为感激你真诚的要握住你的手,挽留你在家中吃饭时,最能体会到身为法院人所属那份职业骄傲和职责使命,这份骄傲源于老百姓对你信任,对你的感谢。
《人权宣言》之后的权利之所以没有成为一张废纸,是有着这样一群法院人,坚持着崇高的法治信仰,敢于为护佑民权与强权对抗,勇于在利益战争中开拓独立自由的空间,没有这些人的坚守将难以实现今天每个人选择如何幸福的自由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