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法院网讯 为贯彻落实院长办案制度,实现院长办案常态化。日前,石门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郑敏敦、副院长邱表模前往其办案第一站,石门县最偏远山区法庭——壶瓶山法庭,进行维系一周的办案审判活动。
郑敏敦对一起颇为棘手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邻里之间的健康权纠纷,原告已是近80岁的老孺,在沟通方面颇为困难。庭审中,郑敏敦着重强调庭审纪律以及有次序的进行发言,将可能陷入混乱的庭审拉回正轨,有条不紊地依次推进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环节,经过三个小时的庭审,郑敏敦将案情基本事实查清,考虑到双方系邻里关系,为缓解双方之间的矛盾,郑敏敦宣布择期开庭并分别对双方进行了说服教育,希望双方通过一段时间的冷静期能够妥善处理好彼此的矛盾。
邱表模公开开庭审理了陈某某与沙某某的离婚纠纷案。庭审中,主审法官邱表模驾轻就熟的归纳争议焦点,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随后,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整个庭审过程规范高效,层次分明,展现了审判员扎实的审判功底。考虑到该案的性质,审判员快速审理了案件,为双方调解留下了更多空间和时间。最终,该案在审判员主持下达成了一致意见。
院长到审判一线进行办案,赢得了当事人和全院干警的纷纷“点赞”。这不仅回归了院长作为“法官”的身份,有利于调动全院法官们“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而且方便院长和分管院领导及时发现和深入总结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树立院领导们的威信和权威,狠抓审判管理,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