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目标。近年来,澧县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方法,以实际行动践行“一心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宗旨,用群众看得见、听得懂、摸得着、能接受的方法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以优质的司法服务打造出“阳光审判、司法为民”的响亮品牌。
信息化与传统公开方式相结合,庭审更阳光
澧县法院北面大厅设置了“庭审直播专区”,LED高清拼屏画质音色清晰,能将庭审实况“原汁原味”呈现在公众面前,把法官、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展露于阳光之下。今年以来,澧县法院把诉讼服务中心作为信息化建设的窗口,“庭审直播区”满足了部分因客观原因不能进入庭审区域群众的司法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今年4月启用该直播区以来,该院共直播庭审106次。通过大屏幕观看庭审的群众纷纷点赞。
今年4月1日起,该院还将所有在审判法庭公开审理的案件,庭审过程实现全程录音录像,并由技术室将庭审视频及时存入电子档案。在以信息化促阳光审判的同时,该院还打好了“信息化”与传统公开方式相结合的“组合拳”,力求实现司法公开全覆盖。2015年至今,该院共邀请社会各界到庭旁听、现场监督执行35次,其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160余人次,邀请乡村干部旁听320余人次,邀请群众旁听1200余人次;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1次,邀请50名在校中小学生走进审判庭;主动收集到旁听人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1321条。
立案“一站式服务”,诉讼更便民
针对不少当事人的诉求,澧县法院把深入群众、贴近群众、关注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立案工作“一站式服务”,当事人诉讼维权更加便利。
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导诉台,专聘导诉员,为前来立案的群众答疑解惑、引导立案,精准服务,成为当事人的诉讼“活指南”。自今年1月以来,导诉员共接待当事人1700余人次,引导立案220余件;对涉及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案件,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对不方便参加诉讼的特殊群体和边远山区的当事人,推行多元化立案方式,开展上门立案、邮寄立案、预约立案等服务16次。2015年以来,共为特困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8万余元,为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款34余万元。
2015年初,该院还开辟了“纠纷解决快捷通道”,对于部分婚姻家庭、乡邻关系、轻微人身损害赔偿等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经当事人同意,纳入诉前调解范畴。截至目前,该院已成功开展诉前调解48次,既减轻了群众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
执行实施案件节点控制管理,“老赖”更难躲
2001年,当事人皮某因经济纠纷将黄某告上法庭,经法院审理,判决黄某给付皮某2.9万元。皮某申请执行后,黄某下岗,无财产可供执行,尔后黄某“消失”,该案中止执行。
今年,该院执行一局财产查控组利用司法网络查控平台查询到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信息,随后该院执行一局费尽周折找到皮某,通过调解,黄某最终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当事人皮某收到执行款时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最高人民法院“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的号角吹响后,该院迅速响应,随即出台了《执行实施案件节点控制管理办法》,设置了一个执行审查组和三个执行实施组,将执行案件根据时间节点和执行内容进行全程控制和监管,剑指“老赖”,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对相关案件做到马上办、限期办、全力办,对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的案件,坚持做到有追踪、有落实、有回音。
2013年至今,该院对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83人,移送公安机关4案4人,采取申请执行人自诉的方式,追究刑事责任1人,共执结案件1773件,执结标的逾8000万元。
把“行政权力关进笼子”,“告官”即“见官”
行政案件中,“告官”不见“官”,曾饱受诟病。如今,在澧县法院,官民对簿公堂已是屡见不鲜。
该院以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为契机,与澧县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多方联动,争取支持,把“行政权力关进笼子”,狠抓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向行政机关负责人发出出庭应诉通知,对不能到庭参加诉讼的,要作出不能出庭的情况说明,该院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破解行政案件审理难、执行难的突破口,工作成效得到了上级法院、各级党委政府、当事人的一致肯定。
2014年11月至今,该院所审结的53件行政诉讼案件中,其中有51件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应诉率高达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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