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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晚报》:我省首例撤销生母监护权案落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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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9-12 09:28:01 打印 字号: | |

    常德晚报讯 (记者 李彦 通讯员 陈艺) 昨日上午,武陵区人民法院向市救助站送达了判决书,市救助站正式成为4岁小智(化名)的监护人,小智生母王丽(化名)的监护权被撤销,至此,我省首例法院撤销生母监护权案落槌。

    7月21日,本报以《母亲吸毒成瘾 监护持续缺位 4岁的小智该何去何从?》为题,报道了38岁的王丽沉溺吸毒,对亲生儿子小智疏于管教照顾一事。为确保小智的生存权、健康权、教育权,市救助站提请法院撤销小智母亲王丽的监护权,并积极争取小智的监护权。8月19日,武陵区人民法院以不公开的方式,就市救助站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一案进行了审理。庭审时,王丽经法院合法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法院依法缺席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认为,王丽作为小智的法定监护人,长期吸毒多次被处罚未能有效戒毒,经常将小智置于无人看管状态,已经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法院可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同时,因小智62岁的外公王鹏(化名)无固定收入,身患疾病,已明确表示不愿担任小智监护人,而小智从2014年7月起,长期接受市救助站的救助和照顾,市救助站也表示愿意担任小智的监护人。据此,法院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作出如上判决。

    “当然,这并不等于王丽彻底失去了孩子的监护权,根据法律规定,她可在法定时间内申请恢复监护人资格。”市救助站站长卞德荣谈起小智案感触颇深,他说这不仅是我市第一起申请撤销亲生母亲监护权的案例,也是全省首例。“风险和担心肯定会有,但为了孩子,我们下了很大的决心。”卞德荣表示,接下来,市救助站将从资金、人员等方面保障对小智的后续照顾。“每逢节假日,我们会把小智从幼儿园接回来,24小时陪伴,让孩子感受家庭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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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轶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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