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至30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法庭工作会议,对前段工作进行总结回顾,集中学习《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的意见》、《人民法院审判制服着装管理办法》等业务知识。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刘智参会并讲话,陬溪、漆河、三阳、桃花源等四个法庭全体干警参会。会议与培训由县政协副主席(兼)、县法院副院长范晏齐主持。
刘智在会上指出,法庭虽然小,但能服务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和谐,促一方经济发展,工作辛苦,作用巨大,希望能制作一批精品的文书、开出一批示范的庭审、办出一批标杆意义的案件。他要求,要以法庭为中心,在偏远乡镇建立审判联络站,在矛盾多发的村(居)建立巡回审判点,在矛盾多发的区域派驻审判联络员,形成“庭、站、点、员”立体便民网络,成为百姓与法院的纽带与桥梁。
刘智强调,做好基层人民法庭工作,应做好四个方面:一是强服务,着重围绕便民利民想办法、出点子,通过开展巡回办案、设立便民诉讼服务点等措施,把法院做好群众工作的措施、服务落到实处。二是抓管理,管理出效益、出质量,要以规范办案为抓手,做到庭审、文书、案卷规范;要围绕绩效指标,多办案、快办案,缩短办案周期;要有创先争优意识。要团结、紧张、活泼工作,做到身心健康。三是守底线,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四是重宣传,既要说好法院的故事,又要讲好自己的故事,通过宣传达到“能说、会说、说得好”的效果。
刘智强调,当好基层人民法庭庭长,应做到五点:一要有大局意识,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服务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诉讼。二要带好队伍,一个法庭就是一个集体、一个家庭。要善待自己的团队,鼓励自己的团队,要管好人、培养人、推荐人,不让团队成员受委屈,特别是遇到问题时,要帮助排忧解困。三要当好指导老师,要多指导、多帮教、多带领缺乏实践的从家庭门走进校门再走进单位门的“三门”青年干警,将审判经验无私的教给他们,带领他们快速成长,成为桃源法院的希望。四要抓好协调,多与辖区党委、政府沟通联系,发挥好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派出所、人民陪审员等作用,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营造出和谐的办案环境。五要敢于担当,做到在其位、谋其政、敬其事。
刘智强调,当好基层人民法庭法官,应做到三点:一要提高司法能力,着重提高驾驭庭审能力、适用法律能力、调解能力和判决说理能力;二要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特别是年青干警要实现“坐得下来”、“说得上话”、“办得成案”的目标,让群众信服你。三要提高创新的能力,重点在文书制书和审判团队改革上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