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下午,安乡法院第四党支部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第三阶段“讲道德,有品行”专题讨论会。第四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学习讨论。
会上,第四党支部书记徐静组织大家学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内容。各位党员结合自己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了坦诚交流和热烈讨论。徐静从作为一名党员要自强不息、要有拼搏精神、要精益求精、要严于律己四方面对“讲道德、有品行”进行了解读。其他党支部成员也分别阐述了对“讲道德,有品行”的理解,并就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进行了发言,纷纷表示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正确对待个人得失,始终坚持人民法院为人民,坚持为人民办事的底线。
安乡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谢迎春强调,“讲道德,有品行”是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法律和道德是维持社会秩序的两种力量,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作为法院人,更要注重“讲道德,有品行”。一是要重大德,要对党忠诚,热爱祖国,热爱集体,有仁爱之心;二是要有善德,法官必须有善良之心,要为人以诚、待人以真、尊重他人、淡泊名利;三是要有业德,要坚持平等原则,讲法律职业良心,平等对待当事人;要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权,努力实现法律价值和法官职业道德的平衡与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