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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桃源法院交流主审法官责任制改革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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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志红 文左龙  发布时间:2016-12-05 10:06:55 打印 字号: | |
  常德法院网讯 12月1日,石门县法院院领导郭祚辉、郑敏敦、刘尚平、邱表模、马晓光及部分庭室负责人来桃源法院交流主审法官责任制改革等工作。

  座谈会上,桃源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少彬,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王元林等详细介绍了相关工作情况。

  据了解,按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和上级法院的要求,桃源县法院自2013年以来,先行先试,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于今年4月正式推出“1名主审法官+1名辅助法官+(N名人民陪审员)+1名书记员”的“桃源模式”,实行审判“团队化”、执行“专业化”、管理“扁平化”,基本符合“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工作经验被湖南省委推介,为法官员额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基础。
来源:桃源法院网
责任编辑:陈轶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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