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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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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富胜  发布时间:2017-01-20 08:40:08 打印 字号: | |
  常德法院网讯 1月18日,临澧法院召开2016年度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临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伟丞,党组成员、副院长肖斌,副院长周海清及30余名人民陪审员、临澧法院部分庭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肖斌副院长对临澧法院2016年度人民陪审员工作进行了总结,2016年,临澧法院认真贯彻人民陪审员制度,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工作,努力做到管理科学化、陪审规范化、保障制度化,广大陪审员克服困难,不计待遇,积极参与案件审理,一年来,陪审员参审案件899件,普通程序案件陪审员参审率达100%,人民陪审员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案结事了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充分肯定人民陪审工作所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下一步人民陪审工作安排作了介绍。

  王伟丞院长指出,人民陪审员是不着法袍的法官,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开展离不开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帮助和支持。他对过去一年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案件审理,促进案件公正裁判、矛盾有效化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所发挥的积极作用表示充分肯定,对人民陪审员的辛勤付出表示真挚的感谢。

  王伟丞院长希望与会人民陪审员立足岗位、顾全大局、发挥优势、履职尽责,继续发挥好“六员”作用。一是发挥好“裁判员”作用,人民陪审员行使和审判员一样的裁判权,要增强在案件调查、庭审发问、开展调解等方面的参与度,提高发表意见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陪审效果。二是发挥好“辅导员”作用,法官的知识是有限的,医疗、建筑、环保等领域案件的审理往往需要大量的专业知识,需要人民陪审员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提出专业意见,使判决更公正、更合理、更科学。三是发挥好“联络员”作用,法院工作需要社会更广泛深入的理解和支持,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掌握了裁判结果产生的全部过程,通过充分、客观地宣传,能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四是发挥好“宣传员”作用,人民陪审员通过参与案件审理、参加业务培训,自身法律水平得到提升,积极向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有利于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五是发挥好“监督员”作用,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使法官执法办案处于人民监督之下,能有效预防司法不廉,确保司法公正。六是发挥好“信息员”作用,社会需要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服务,人民法院需要了解社会的司法需求,人民陪审员来自于社会各个行业和领域,传达好社会各界的司法需求,能够促进人民法院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会上,副院长周海清宣读了对2016年优秀人民陪审员的表彰决定,张丕忠、段克元两名优秀人民陪审员作了先进典型发言。
来源:临澧法院网
责任编辑:陈轶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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