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法院网讯 2月10日,桃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胜利闭幕,桃源法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桃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智向大会报告过去四年、2016年法院工作和未来五年工作安排,工作报告得到与会代表、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的一致肯定。
报告全面总结了过去四年和2016年工作。一是服务大局取得新成效。四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2898件,审、执结12187件,结案标的额63亿元,分别同比上升37.2%、39.2%和36.8%。结案率为94.49%,上升3.04%。二是维护稳定取得新进步。四年来,共判处罪犯1561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24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91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1246人。三是创先争优取得新成绩。四年来,共有27个集体和123人次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该院先后荣获“市级文明单位”、“全市法院调研先进集体”等称号,刑事审判庭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胡岳柏法官被评为“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四是改革创新取得新进展。2014年3月开始,该院在全省法院率先推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光明网、《常德日报》等媒体头版头条报道,省委、省高院推介该院改革经验,多家法院前来学习。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智在报告中指出,今后五年,桃源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实施“围绕一个中心、实施三个抓手、建设五个法院”的“135工程”,即以“实现案结事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中心,以“司法绩效更优、为民措施更实、法官形象更好”为抓手,以建设“忠诚法院、公正法院、为民法院、廉洁法院、智慧法院”为目标,为“推进二次创业,建设五个桃源”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