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基云向大会作报告
常德法院网讯 2月20日,在石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石门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基云作的法院工作报告获得全票通过。
2013年以来,石门法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要求,紧跟县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报告全面总结了过去四年和2016年工作。一是恪守司法公正,审判业绩实现新突破。四年来共受理刑事、民商事、行政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10736件,结案10341件,结案率96.3%。二是坚持司法能动,服务大局取得新成效。三是践行司法为民,保障民生追求新作为。四是砥砺司法品格,队伍建设引领新发展。五是推行司法公开,司法形象实现新提升。
四年来,该院分别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省高院评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文化建设示范法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政法委评为争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集体,被市中院评为绩效考评先进单位,宣传、信息、调研工作先进单位,蒙泉法庭被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等。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苏基云在报告中指出,今后五年,石门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县十二届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全力服务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切实转变司法作风,全面强化审判管理,强力推进司法公开,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围绕实施“1155”工程,打造“五个新石门”的整体部署,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