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晚报讯 (记者 谭明 通讯员 粟伟)《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已满1年。其中,人身安全保护令被称为该法最大的亮点,1年来,我市9家基层人民法院先后发出3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去年3月18日,鼎城区一位50岁的女子向鼎城区人民法院递交申请,请求人身安全保护。3月21日,鼎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这也成为我市法院开出的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之后,汉寿县人民法院、澧县人民法院先后依据申请人申请,作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这3张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均为女性,正是因为家庭暴力的存在,这3个家庭也到了“解体”的边缘。其中,有一名申请人在递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的同时,已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在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后,慑于法律的威严和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3位被申请人不仅痛改前非,不再对申请人动粗,而且还主动修复夫妻关系,申请人放弃了离婚的想法,已向法院起诉离婚的也主动提出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