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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法院: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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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皮曼婷  发布时间:2017-03-30 16:24:52 打印 字号: | |

    常德法院网讯  为增强队伍活力,促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3月24日,石门法院组织召开青工委、女工委委员选举暨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祚辉主持,该院40岁以下青年干警参加了选举。

    选举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由参选人员自行投票推选青工委委员5名,女工委委员3名,团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名,根据得票多少确定青工委、女工委委员人选后,由委员内部自行确定主任和副主任等职务。团支部和青工委合二为一,青工委主任兼任团支部书记,青工委副主任一名兼任团支部副书记。

    近年来,石门法院招录年轻干警较多,40岁以下青年干警人数众多,因青年干警团员数量较少,团组织的作用发挥受到限制。为扩大青年工作覆盖面,进一步突出青年主体地位,最大限度激发青年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于是成立了青年工作委员会,以更好地帮助青年干警成长成才。

责任编辑:陈轶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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