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法院网讯 法庭是最生动的普法课堂,案例是最鲜活的普法材料,为了强化法院与公安机关办案协作联动,保障事故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化解由此而引发的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3月30日上午,常德市交警四大队事故处理中队长尹迎春组织事故处理民警到武陵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参与旁听一起交通事故的开庭审理过程。
该案中的原被告双方分别就案件的事实、相关证据、赔偿依据和费用进行了举证,参与旁听的民警们认真聆听了整个开庭审理的过程。审理过程持续了近2个小时,最终结果将择期宣判。事故处理民警通过旁听,详细了解了法院审理交通事故后期损害赔偿诉讼案件的全过程,更进一步掌握了交通事故案件的调查、询问和证据的收集、提取、使用等方面工作的方式方法,体会到规范执法的程序和环环相扣的证据材料在庭审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
参加旁听的交警纷纷表示,参加此次庭审观摩非常有必要,找到了日常执法办案中存在的不足,今后要认真加强法律业务学习,提高自身法律水平,在执法办案工作中,把好执法入口,调查取证要及时、全面,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提升交通事故处理的群众满意率和执法公信力。
庭审结束后,武陵区法院民一庭庭长单亮介绍,伴随经济社会发展,常德市城区车辆逐渐增多,交通事故频发,交警与驾驶员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极易引发社会问题。法院对一线执法的交警参加旁听案件审理表示欢迎,希望对执法人员严明执法纪律,提升执法水平,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