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晚报讯 (记者 谭明 通讯员 粟伟) 记者日前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在福建省召开的全国法院“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工作培训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全国“跨域立案诉讼服务”14个试点法院之一,是湖南省唯一试点单位。
所谓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就是指当事人可以在试点法院范围内就近或自愿选择任一法院,提交诉讼服务申请,办理涵盖立案、庭审、执行等多项诉讼事务,不必因案件为异地法院审理而长途奔波,为解决异地诉讼难、诉讼累的难题开出了一剂良方。
据介绍,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列为试点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其立案及诉讼服务工作的充分肯定。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突出诉讼服务、便民服务、法制服务三大功能,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在全省中级法院中率先建成了功能齐全的诉讼服务中心,实现了“一站式、全方位、综合性”的服务。
与此同时,2015年5月1日,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全市法院受理一审民事、刑事自诉、行政、国家赔偿、执行案件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8.5%,受理案件总数同比增长10.78%,其中民事案件同比增长10.76%,行政案件增长13.92%,执行案件增长32.90%,刑事案件下降6.34%。方便了群众诉讼,有效破解了“立案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