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廖小平 李淑军)“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提升服务质量,努力实现‘为民措施更实,司法绩效更优,法官形象更好’。”这是桃源县法院院长刘智提出的工作目标。今年来,全院干警用实际行动积极响应,“移动”办案调处纠纷、关爱挽救“失足”少年、精细管理保障绩效,努力落实实现这一目标任务。
速裁法庭“移动”办案。该县一年发生的民间纠纷近4000件。为了快速、便捷地定纷止争,县法院组建了速裁团队,对闹到法院的案子及时处理,并采用“移动”办案方式,上门入户调处纠纷,当场解决问题。2月17日,漳江镇的余师傅反映,他租住了赵某的一间门面房,两人因房租问题起了争执,询问怎么打官司。立案庭马上安排速裁团队的法官处理,法官了解到余师傅是一位肢体残疾的锁匠,长期租住赵某的房屋,为不影响两人多年的友好关系,以庭外调解方法解决双方的纷争为好。于是,法官启动速裁模式,带领书记员到余师傅的租住房,同时电话通知赵某赶到。法官分别听取两人的诉说后,结合法律规定给双方仔细分析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消除了两人对合同约定的误解,最后提出了一个公平合理的调解方案,两人欣然接受。
关爱挽救“失足”少年。近些年,因父母离异或者外出务工,对孩子的教育、监管缺失,导致青少年“失足”现象增多。为了挽救“失足”青少年,对于起诉到法院的青少年犯罪案件,法院安排专门的刑事法官负责审理,对这些迷途羔羊,用真心去感化,让他们及早转变,回归家庭与社会。小青是一位刚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外出打工,跟随爷爷奶奶生活。中学辍学后,他结交了一些品行不良的朋友,伙同盗窃被抓获。案子起诉到法院后,法官首先去看守所和小青谈心,引导他真诚悔过;然后到法律援助中心为他指定了一名辩护律师。不公开庭审的那天,法官把小青的爷爷请到法庭,和公诉人、辩护律师一道,共同给小青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让小青树立了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决心。法庭对小青作出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后,法官还联系他曾经就读的中学,让学校接纳他继续求学。
精细管理保障绩效。桃源法院不仅以实际行动开展便民司法服务,同时运用精细化管理措施优化司法绩效,实现为民措施更实、司法绩效更优的目标。对涉及为民服务的案件速裁、巡回审判等事项,岗位目标均设置了明晰的管理措施;案件绩效的监督检查,由3名法官组成评查组,对每一名法官办结的案件进行精细剖析,评定等级,督促整改,并做到每月一次通报,一个季度一次讲评,年终总评定,有效保障了案件的质量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