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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法院:为卧病在床申请人送来保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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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晏耀如  发布时间:2017-04-14 15:00:35 打印 字号: | |
  常德法院网讯 4月11日上午,石门法院执行法官来到县人民医院,将刚刚执行到位的10.3万元现金送到了申请人黄某的病床上。“谢谢,真是谢谢你们了……”,身患肺癌和白血病的黄某,在拿到自己的保命钱的同时,一个劲的对执行法官表示发自内心的感谢。

  申请人黄某与被执行人陈某系亲戚关系,2013年陈某以买车需资金为由,向黄某借款10万元,黄某慷慨解囊,向陈某出借了该款项,陈某当即向黄某出具借条1份,约定两年内还清。

  然而两年过去了,陈某并未偿还分文,黄某多次向陈某催讨均无果。无奈之下,黄某将陈某告上法庭,要求陈某偿还借款10万元,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判决支持了黄某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黄某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料就在此时,黄某却因患肺癌及白血病,不得不住院治疗,高昂的医疗费成为了黄某沉重的经济负担。

  考虑到该案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杨志辉从接手这个案件开始,就下决心一定要执行到位,帮助黄某解决燃眉之急。

  为了解案情,查找被执行人陈某下落,杨志辉专程前往医院看望黄某,并自掏腰包购买了礼品,从黄某口中了解到陈某下落后,杨志辉立即和陈某联系,要求陈某立即履行执行义务,否则将对陈某逃避执行的行为予以制裁。

  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一直不肯露面的陈某匆匆从东莞赶回,找人变卖了自己的房屋,从卖房款中拿出10.3万元交到了法院,偿清了借款及迟延履行利息。

  由于申请人黄某卧病在床,不能前来法院领取执行款,执行法官决定服务上门,将10.3万元现金送到了病床上,该案圆满结案。
来源:石门法院网
责任编辑:陈轶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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