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法院网讯 4月19日上午,安乡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不到两个小时便成功化解了一起标的额达200余万元买卖合同纠纷案,既节约了诉讼资源,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某化工公司与某建材公司签订《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后,某建材公司依约履行了供货义务,但是某化工公司未按约足额给付货款。某建材公司为保障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因公司账户被冻结,影响了公司正常运营,某化工公司便找到县工业集中区,请其组织进行协调,但是双方经过多次协商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随后,某建材公司便向法院起诉,要求某化工公司支付货款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等。安乡法院立案庭法官收到材料了解情况后,积极与某化工公司联系,并邀请县工业园区陆主任参加诉前调解。承办法官与陆主任一起分头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促成两家公司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一直以来,安乡法院都注重加强司法与企业的良性互动,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为企业的良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和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