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常德日报》: 石门法院首次强制转让磷矿采矿权
分享到:
作者:晏耀如 刘志平  发布时间:2017-07-21 09:46:17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通讯员 晏耀如 刘志平)经过网上公开挂牌转让,石门县法院委托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强制转让的一磷矿采矿权被石门某建材公司竞买。日前,委托人、竞得人、挂牌人三方共同签署了《采矿权网上挂牌转让成交确认书》,完成了湖南省首次采矿权强制转让。

被强制转让的该磷矿采矿权原属石门某矿贸公司所有,该矿贸公司经营过程中欠向某本金10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向某催讨无果,诉至石门县法院后,双方达成了约期还款的调解协议。后因该矿贸公司未按约履行,向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裁定拍卖该矿贸公司享有的磷矿采矿权,并委托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转让该采矿权。

javascript:

责任编辑:陈轶昊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