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案件的主审法官是否存在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情形?”“您对案件办理的流程和结果是否满意?”近日,曾在常德市石门县法院打过官司的很多人,都接到了这样一个温馨电话,交谈中,接线员将他们反映的情况认真的记录下来。这是常德市石门县法院开展“百案大评查、大回访”活动的一个缩影。
为规范执法办案行为,确保司法公正廉洁,根据常德中院的工作要求,石门法院开展了“百案大评查、大回访”活动,就2014年以来,该院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执行行为被撤销、改正案件,涉诉信访案件和超审限案件,进行了专案评查和回访。
案件评查采取业务部门自查、互查、交院评查组复查的方式进行,然后根据案件质量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评查等次。
随后,由案件回访组对案件进行回访,检查法官是否存在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是否存在接受吃请或财物,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等以权谋私问题。对在电话回访中存在意见的当事人,回访组将专程上门释法答疑或做进一步了解。
活动开展以来,案件评查组评查案件近100件,回访组电话回访案件当事人200余人次,上门回访案件当事人30余人次。
此举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强化执法监督和问责力度,确保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将有效提升执法水平及司法公信,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晏耀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