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8月4日,常德澧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国家公职人员贪污受贿案件。全县各镇、街,县直单位部分干部,四个投资公司相关负责人共133人旁听庭审。
被告人张某某于2010年4月至案发担任县农业局项目办主任。在此期间,张某某采取虚增工程量等手段,8次套取工程款204万元并据为已有。同时还利用其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9次收受两人贿赂款29万7千元。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某积极配合县纪委追回转移赃款173万余元,退缴受贿赃款20万元。
旁听人员通过“零距离”接触庭审,亲耳聆听被告人的忏悔,极大地提高了警示教育的感染力,深深触动了现场每一个旁听人员,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职务犯罪给社会、家庭及自身所带来巨大危害和深远影响,使他们时刻紧绷廉政之弦、始终常怀律己之心。
庭审结束后,大家感触颇深,一致认为旁听庭审是一次“现身说法”,纷纷表示将进一步增强法律观念,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不断提升“思廉、倡廉、践廉”意识。(蒋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