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中国网:澧县法院限制“老赖”出境 七年积案一朝执结
分享到:
作者:任娜  发布时间:2017-09-01 15:41:5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常德澧县法院巧用限制出境措施,迫使“老赖”赵某将欠款1.4万元全部履行完毕,至此,这起长达七年的积案终于宣告执结。

1998年1月,该案申请执行人龚某交给被执行人赵某6万元人民币,委托其购买旧翻斗车并从事经营,赵某接受委托后,购买旧车、修车及支付其他费用共计4.3万余元,后来因为运输不景气,龚某将旧翻斗车以7千元价款处置。龚某认为赵某对其支付的款项尚有结余,与赵某交涉未果,于2010年1月向澧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澧县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赵某须返还龚某人民币1.7 万元。其后,赵某下落不明且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该案一直无法执结。

2017年年初,龚某向澧县人民法院申请对该案恢复执行。根据龚某提供的线索,赵某经常往返台湾。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立即赶到澧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中心了解情况,并作出了限制赵某出境的决定。

在采取了限制出境的措施后,赵某于2017年8月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并委托其亲属与龚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赵某返还龚某1.4万元,龚某放弃对其他权利的追偿。赵某将1.4万元全额履行完毕后,澧县法院及时解除了被执行人赵某的限制出境措施,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案顺利执结。

据悉,为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这一决策部署,澧县法院对老大难执行案件敢于“亮剑”,使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现象基本得到遏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任娜)

javascript:

来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陈轶昊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